洪涝灾害是由暴雨、冰雪融化或堤坝溃决等因素引发的自然灾害,主要分为洪水灾害和雨涝灾害两类,前者由地表径流异常造成,后者因区域积水内涝形成 。两者常伴随发生,按季节可分为春涝、夏涝、夏秋涝及秋涝。
据记载,我国洪涝灾害多发,1998年洪灾波及29省。2023年全国平均降水量612.9毫米,较常年偏少3.9%,洪涝灾害造成5278.9万人次受灾,因灾死亡失踪309人,倒塌房屋13万间,直接经济损失2445.7亿元;同年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3666起。2024年因洪涝和地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630亿元。
为鉴古知今,根据江华县档案馆关于明清时期江华洪灾记录的一些档案资料,简述如下,以助视听。
明隆庆元年(1567年),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大水入县城即原旧城区,至县城学前即县文庙前,冲毁田庐车坝无法计算。过去旧城区东西南北均环以城墙,至今东西南门的城墙已不复存在。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农历五月初三,大水自锦田河即当今东河来, 入城三、四尺许。如今的江华大市场、居民新村和东门口、南门口外的田庐均属城外,成为一片汪洋。
清顺治六年(1649年),大水入城至县学前,浸没田庐无法计算。相传水势与隆庆元年不相上下,士民呈请申报文书中有:“…… 客腊以来, 连日阴霾未霁。 端阳伊始,洪水为灾,房屋半付东流,归栖何处,苗黍尽倾,沙土耕种成墟。嗟兹穷苦不独令岁之啼号…… 桑田遂成长年之沦海”等语。
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水涨入城,浸至学前泮池,城外田庐多被冲毁,水势与顺治六年相当,邑令李植设站赈恤,民无失所。今文庙泮池还在。
清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农历五月二十三日,水涨入城,深丈余,淹及南门城楼,冲坏田庐无法计算。
清咸丰三十七年(1852年),农历七月初一,东、西两河水涨淹及南门,较嘉庆二十三年略减一、二尺。
清咸丰九年(1859年),农历六月二十九日,东水营、磨盘石二冲,大雨如注,水暴涨数丈,山崩里许,时值太平军在境,避难在山中之人悉淹毙,山脚房屋亦多冲坏。
公元前三世纪,我国著名的古代唯物主义思想家荀子曾有言曰:“ 天多无常, 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 我想荀子的话对我们正确认识洪灾发生,大力兴修水利,对减少和减轻洪灾的作用是有帮助的。可谓“春江浩荡暂徘徊,又踏云层望眼开”。
作者:韩开琪
一审:莫翠香 二审:陈冰 三审:郭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