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年报制度
按照上级要求,强化督导检查,按时提交公共文化服务年报,特制定本制度。
江华瑶族自治县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年报由本馆管理机构负责编制完成。公共文化服务年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江华瑶族自治县文化馆的总体情况,即:场馆位置、占地面积、免费开放时间等基本情况;
二、江华瑶族自治县文化馆文化服务保障情况,包括队伍保障、活动保障、财务保障情况;
三、江华瑶族自治县文化馆文化服务开展情况,包括场馆服务、数字服务、流动服务、拓展服务情况;
四、江华瑶族自治县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评价情况;
五、文江华瑶族自治县化馆公共文化服务面临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公共服务年报的制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存在弄虚作假,不真实反应的现象。不得出现不按规定内容、方式、程序、时间编制的公共服务年度报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江华瑶族自治县文化馆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