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大石桥乡
时代:清朝
2019年被公布为湖南省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江华故居位于江华瑶族自治县大石桥乡鹧鸪塘村,始建于清代晚期,坐东朝西,砖木结构,占地面积420平方米。
江华(1907年~1999年),原名虞上聪,瑶族,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我党党务工作和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原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参加了五次“反围剿”斗争。抗战时曾任八路军山东纵队政治部主任、山东军区政治部主任。解放战争中赴东北工作。1949年6月,增补为中共浙江省委书记,第一书记,同时兼任杭州市委书记、市长。1954年起,历任浙江省委书记、第一书记,兼任南京军区政委。1975年,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1980年,为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庭长,主持了对江青、林彪两个反革命集团的审判,举世瞩目。
故居为一进堂天井院落式结构,由大门及天井、堂屋、侧屋及灶房等组成。房屋主体建筑完好,内部陈列的生活设施保存完好。故居南侧有一侧门,大门位于故居的西侧。堂屋为二层坡屋顶建筑,坐东朝西,砖木结构。堂屋两侧为侧屋,北侧为江华同志卧室;南侧为灶房及杂物间;侧屋现已做为展室使用,运用实物及展板展示江华同志的生平及事迹。故居侧房门窗木雕精美,栩栩如生。江华于1907年8月1日在此出生,并在这里度过了他的童年和青少年时代。新中国成立后曾多次回到故里探望,并捐款修缮。
江华故居见证了江华同志童年和青少年时期的生活、成长、求学历程,为研究其个人生平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故居建筑布局紧凑,设计科学,是典型的湘南平地瑶建筑风格,具有较高的科学和艺术价值。故居现已辟为永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重要的红色文化遗产,具有显著的社会价值。2019年2月,江华故居被公布为湖南省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