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2023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
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传承活动结果公示
根据《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专家评估组严格按照年度评估标准,于2024年5月6月至5月11日对全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进行评估,共评估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2人,其中优秀1人,合格1人。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4日)。公示期间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县民族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746—2322416
联系人:欧阳嘉燕
附:
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4年5月11日